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

到底時麼是民辦的非營利實驗學校?

常有人在問:到底時麼是民辦的非營利實驗學校?
這又和現在的實驗教育機構、自學團體有何不同?

依照實驗教育三法之規定,目前比較廣為大家談論的實驗教育先分為「學校型態」「非學校型態」之教育實驗模式。

學校型態之實驗學校又分為公立及私立。
公立部分又可分為「公辦公營」及「公辦民營」兩種。
前者全部都是公立學校教職員管理主導,例如雲林山峰及潮厝華德福;後者即是將公立學校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經營,但本質上仍是公立學校;例如慈心華德福。
至於民辦的非營利實驗學校,本質上是屬於私立學校的一種態樣,只是它由民間的非營利法人所申請設立的實驗學校,例如高雄剛審議通過實驗計畫的光禾華德福實驗學校;此類私立實驗學校有別於按照課綱教學的一般私立學校。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又分為:實驗教育機構、自(共)學團體及個人在家自學三種。
台中磊川華德福即是實驗教育機構,此類機構之運作模式幾乎與學校無異,所以過去常被戲稱為不是學校的學校,即非學校型態。
團體實驗教育,則是3人以上,30人以內的共學團體。可由個人自學家長將孩子群聚共學;也可由非父母之專業教學者,成立類似微型機構運作之組織,招收30人以內之學生共同教學。這類型之團體,目前在都會區為數極多,例如赤皮仔、台北史代納、同心華德福等。
個人在家自學,望文生義即明。

實驗教育三法的實驗學校,不包含的只有校名冠上實驗兩字的國立OO實驗學校,或是全部班級進行實驗教育的美(雙)語私立高中。這類學校是依照高級中等教育法或科學園區設置條例等為法源依據所設置的學校,未必跳脫課綱進行實驗教育,併予附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