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實驗教育三法修正案--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完竣!

實驗教育三法修正,民國106.12.20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完竣!
補註:
教育部與立法院非常有創意,共同為我們蘊釀了一場別緻的新年氣氛。
實驗教育三法修正案,於 106.12.29 (19:52) 全數三讀通過。
成就了臺灣教育法制的一項歷史性大任務!

《臺灣實驗教育聯盟》自「數年前」開始,即一路全程參與了這歷史性的浩大工程!其間歷經了:
遭遇疑難問題的彙整、改善意見的蒐集、提供修正草案基底、參與公部門座談研商、參與行政研議審查諮詢、協助提供立法院法案詢答聚焦議題……
最後經過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委員的專業、認真審查,終於讓實驗教育三法的修正在今天(12/20)全部審查完竣了!

非常感謝台灣另類教育學會、台灣全人與民主教育協會,以及諸多民間辦學組織,共同投入許多人力、心力,成就了這項深具意義的任務!

感謝教育部潘文忠部長、邱乾國署長率領團隊全力支持,更感謝教育委員會諸多委員的專業積極問政,為我們的社會開拓了一道理想教育的新路徑!

在此,我們也飲水思源地回頭感謝當年積極推動實驗三法的林佳龍委員,為我們的三法奠定基底,如今才能有機會再行開拓新空間;並進一步感謝如今在台中建置實驗教育友善環境的林市長。

此次三部法案的修法中,分別納入了下列主要事項:
一、 明定政府挹注適切之辦學經費補助,適度釋出閒置空間及用地等行政支持法源
二、 增設原住民審議代表,尊重原民學校改制等,以保障原住民權益
三、 保障實驗教育學生中途轉學(銜)的學分採認抵免權益
四、 明確保障學生學習的室外活動場域
五、 確立審議委員會應有具實驗教育經驗之代表
六、 得以聘僱外國理念教育專家,協助進行實驗教育教學人員之養成等
七、 建置高等教育延伸實驗教育學生的適切學習環境
八、其他尚包含:界定公立學校改制的合宜比例,鬆綁部分人事相關法規的限制……

此次修法,乃是為實驗教育開創了新的想像,啟動教育的新使命!
實驗教育是臺灣教育的活水源頭,希望透過實驗教育的發展,帶動教育的創新及多元化;期待讓家長及學生們能有更寬廣的教育選擇權與學習權!

一路相伴同行的夥伴如下:
台灣另類教育學會
臺灣實驗教育聯盟
台灣全人與民主教育協會
財團法人人智學教育基金會
臺中市人智哲學發展學會
財團法人誠致教育基金會
台北市台北史代納實驗教育機構
宜蘭縣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中
新竹縣照海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
苗栗縣全人實驗高級中學
臺中市磊川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
臺中市道禾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海聲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弘明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華德福大地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迦美地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善美真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快樂華德福自學團
臺中市豐盛華德福自學團
臺中市澴宇蒙特梭利實驗教育團體
臺中市楓樹腳實驗教育機構
南投縣復臨實驗教育機構
南投縣森優生態實驗教育機構
彰化縣民權華德福實驗小學
雲林縣傳統教育基金會蔦松國中
雲林縣山峰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
雲林縣樟湖生態國中小
高雄市光禾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
高雄市南海月光實驗教育學校
高雄市宏遠經典實驗教育機構
《相關報導》
(中央社)立院初審 實驗教育學籍有解方
https://goo.gl/c5swUF
(聯合)初審過!實驗學校各縣市不得逾15% 全國總量上限10%
https://goo.gl/5oVEPR
(醒報)實驗學校增總量管制 全國不得逾10%
https://goo.gl/vn95eV
(中廣)實驗教育三法完成初審 收回經營前先公聽
https://goo.gl/BGyrY1
(中央社)立院初審 通過人文國中小條款
https://goo.gl/URjJtZ
(自由)民團籲賦予大學實驗教育公辦民營法源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88739






照片來源:各立法委員粉絲專業

2017年12月6日 星期三

就公立實驗教育學校總數比例限制之聲明

           臺灣實驗教育聯盟 聲明      106.12.5
壹、主題:
各縣市所屬公立實驗教育學校總數之「比例」計算,不應包含實施「民族教育」之原民學校及偏遠地區學校。

貳、理由:
各方看待公立實驗教育學校數量之多寡,如果只著眼於「比例」之高低,不但缺乏科學論據,更是未能居於教育思維之高度看待教育變革;誠屬失焦,非常可惜!

學校若能秉持符合全人發展的多元教育理念,進行實驗教育(理念教育),何須加以限制總校數比例?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教師不但應當全力支持,更該思考如何適切發展跟進;既然是理想的教育,是否稱為實驗教育,根本不必在意!

倘若只是頂著「實驗教育」之名,卻無任何「理念教育」之內涵,則是「一所」都不應當核准設立,更何況是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的5%10%1/3之比例!

自從實驗教育三法實施之後,讓我們真實看見了原住民部落實施屬於自己文化的「民族教育」的需求與日俱增,尤其特定原鄉縣市更是明顯。另外,對於偏遠地區學校的實際運作,也有將實驗教育列為轉型選項之需求。

因此,本聯盟認為:原則上應該是在「質」的層面,確實審核是否依據特定教育理念實施實驗教育計畫,而不是單純在校數比例上進行無謂的爭論。退而言之,倘若條例中一定得設置校數比例限制之條款,則下列情形應予排除,不應列入計算之列:
一、符合《原住民教育法》所定義之「原住民重點學校」
二、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所定義之偏遠地區學校

綜上,只有在校數的計算上,加諸例外之排除計算條件,公立實驗教育學校總數之「比例」限制,才能得到合理、務實的基礎,而被各方所認同且執行。

叁、條文具體修正建議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修正建議草案
原條文第二十條(張廖萬堅委員提案版本第二十二條)
第二項
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學校總數,不得逾主管機關所屬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百分之五,不足一校者,以一校採計。但情況特殊,其實驗教育計畫於學年度開始六個月前逐案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定者,不得逾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分之一
前項總校數之計算,不含依原住民教育法所定義之原住民重點學校及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所定義之偏遠地區學校。(此項新增)

共同聯署單位(按首字筆畫序)
臺灣實驗教育聯盟
台灣全人與民主教育協會
南投縣森優生態實驗教育機構
高雄市南海月光實驗教育學校
黃錫培 (山峰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 校長)
新竹縣照海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弘明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快樂華德福實驗教育團體
臺中市海聲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善美真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華德福大地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楓樹腳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道禾實驗教育機構
臺中市磊川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
臺中市澴宇蒙特梭利實驗教育團體
臺中市豐盛華德福實驗教育團體
臺北市台北史代納實驗教育機構